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支持范围:民营或中小企业实施的,拟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完成改制辅导、已在境外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首次迁入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以及软件企业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项目。 ▶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8日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17:00。 ▶主管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admin更新时间:2023-11-13 10:40:5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2023〕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建议至少在申报截止日前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相关材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2.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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